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廪君土船解说

发布日期:2009-10-30字号:[ ]

一 提出廪君土船质料问题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清江香炉石考古的重大发现,“其中心地区在鄂西清江中下游及其附近长江三峡一带” [1]的早期巴文化最终露出了源头。早期巴文化距今四千多年。甲骨文、《山海经》、《世本》、《后汉书》、《晋书》等文献中,关于巴人的记载在今天已经得到考古材料的证实。但上述文献中带有神话色彩的那些传说至今还留给后人一团团的疑云。如被土家先民推为廪君的巴务相,只是因了在清江上乘坐土船得以“独浮”才被奉为廪君即是一例。
  其实,廪君乘土船乃是一段信史,是早期巴人精于造船和用船的一个证据。只是由于后人的误解,信史才被当作了神话。其要害是廪君们的土船被很多人断定为土做的船,这才发生了问题。那么,廪君一族的这类土船究竟是土质的还是木质的,在今天已经成为应当辨明的问题。由于“土质说”从传说中生发而来,且流布很广,甚至现今还有某些传媒在学术领域里间或信用,不能说不值得一辨。尤其重要的是,“土质说”对于我们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土家实无裨益。土家人尽管有着关于自己民族起源和发展的优美传说,但并不见得就满足于以传说来替代事实上的文明进程。简言之,土家族并不是靠着神灵用土做的船过渡到今天的社会中来的,而是以其自身不断积累的科学知识和劳动技能为生产力(包括自己独具地方特色的船),在向丰饶而又严酷的大自然作斗争中,用辛勤劳动创造出物质文明;和在历史发展中顽强抗争从不屈服而得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
  关于土家的先民――巴人,在《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范晔有一段完整的极为有名的记载。记载中多次提及的土船,是本文涉及的主题,故加注底线引文如下:“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 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剑于穴,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
  可见,在土家族上述的族源“巴人说”中,巴氏子务相是土家先民最著名的首领。务相之所以成为巴、樊、瞫、相、郑五姓共同推戴的“廪君”,然后初出武落钟离山,“将其徒卒”、“从夷水至盐阳”、“及夷城”,无不维系于土船。由此可见这类土船的重要,已经不仅仅是“未有君长”的“五姓”争君之际,竟比沉浮的器械,乃是古代巴人渔猎、迁徙而赖以生存的生产和交通工具。从历史文献所载明的“各乘土船”上,我们又可以推知廪君时代这类土船已有一定的数目;从文献所载明的“浮”、“乘”、“至盐阳”、“及夷城”等字义上,还可以推知这类土船已具备可靠的实用功能。这就表明了土船绝对不是单纯的自然界中的漂浮体,而只能是古代巴人的劳动产物。当认定了土船的劳动产物属性后,那么,它的质料无论是土还是木,甚至是金属或者复合物,都能够相应地反映出古代巴人的生产技能和文明程度,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了解廪君时代巴人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将所得结论与同时期其他民族的文明作比较的方法,来全面认识中华文化的发展轨迹。

二 对记明廪君土船质料的部分文献所作的分类

  记载廪君事迹的文献较多,但一般不及于廪君土船的质料。我们把这类文献作为第一类,兹择其大要举例如下:
  战国时期史官记录、西汉刘向编辑的《世本》:“又令各乘土船,雕文画之”,“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
  刘宋范晔《后汉书》:“又令各乘土船”,“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又令各乘土舟”,“乃乘土舟,从夷水下及盐阳[2];
  唐房玄龄《晋书·李特载记》:“廪君复乘土舟下及夷城”;
  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乘土舟”。等等,
  这一类记载均避实就虚,记明土船而不言其质料。有可能自认意义已明,且小事一桩,既没有必要解释,后人也绝对不去穿凿求考的;也有可能当时难以“定性分析”,且谨慎地留与后人去辩证;还有可能认为神翼天助,土浮于水,事出本然,可以不循常理。上引文献中,以《世本》为先。而《世本》“是先秦史官纪录和保存的部分历史档案资料,经过秦、汉人整理成书……其中有些内容是后来增加进去的”[3],且早已散佚。据传是残于唐佚于宋,后世虽有多种辑本,文字却互有参差。即使是汉代刘向所见《世本》,也可能与《尚书》同样命运。《尚书》既有西汉时伏胜“今文”孔安国“古文”等等多种歧本。又有东晋时梅赜编造直到清人才彻底予以否决的伪书。是故以清代辑本相对而言,《世本》之外,唯有范晔《后汉书》影响最大、所及最广。又经后世辗转抄引,遂使廪君传说,成为定论,此不赘述。
  明确了土船质料的文献是第二类,这第二类文献中目前见到的有“土质说”和“木质说”两种。现分列于后:
  (一)土质说
  其代表性的记载或研究文章有:
  五代前蜀杜光庭《录异记》:“又以土为船,雕画之”;
  林永仁、来层林引《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廪君》时释为:“又令各人乘泥土做的船,……,其他姓氏的人都沉下去了,只有务相一个人的船浮着”[4];
  林永仁、来层林1999年合著《巴楚文化》:“有专家论述,廪君聪明过人,他的土船是经过烧炼的陶器,类似陶缸,所以入水不沉”[5];
  王国荃1989年主编《四川内河航运史》:“廪君所乘土船,是一种陶船”[6];
  邓和平1992年《荆南土家族研究》:“务相……乘雕花土船不沉而取胜”;“廪君的土船,当属彩陶类”[7]。等等。
  执“土质说”者,最为直接的是《录异记》。然而《录异记》的作者杜光庭,以道士之身,先事唐为内供奉,后入前蜀作王建[8]的谏议大夫,著述虽丰,却非信史。以至《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直指杜光庭“其言皆荒诞不可信”[9]鲁迅也认为杜光庭“多所著述,大抵诞谩”[10]。所以现今常将凭空编造斥为杜撰,其“杜撰”一词,即源于此。再说当时既以《录异》为其书名,可见杜光庭本人也在表示所言不足为凭,后人不应盲从。同时,从生活的真实可知,以土为之未经过任何处理而使其质变的舟船,绝对经不住水流的浸泡冲洗,又如何能够在激流汹涌、礁石锋锐的清江中“至盐阳”、“及夷城”?于是从诠释“土质说”出发,王绍荃等先生提出“廪君所乘土船”经过了火的处理,“是一种陶船” ,“既可以储藏粮食,又可以作渡水工具”。邓和平先生则根据《世本》中“雕文画之”四字,进一步推断廪君的土船“当属彩陶类”。
  陶,是人类最早的手工业生产。陶器的发明与使用至今已有一万年左右的历史。但是尽管如此,即便今天在现代的技术条件下,要烧制相当多的“既可以储藏粮食,又可以作渡水工具”,还可以“从夷水至盐阳”的实用陶船,恐非易事。更何况四千多年前尚处于渔猎生活中的廪君!事实上,近年来清江考古中发现的目前仅知的一座商周时期的陶窑,其直径只有1.5米[11] 。像这么样大的窑是根本烧制不出实用陶船的。那么,巴人究竟有没有陶船?有,肯定是有的!“在宜都红花套早期巴人遗址中”就发现了陶船,只有两寸多长,无实用功能,“仅仅是随葬冥器”而已[12]。再据有关报道,近年来在早期巴人活动的中心地域内例如长江边的巫山大溪、巴东雷家坪和清江边的长阳香炉石等遗址,都曾出土了相当于廪君及其前后时期的陶器,如碗、盘、盆、罐、缶、罍、纺轮、网坠……等共数万件[13],量不小,时间跨度大,又有多种文化类型,但都是些中小型陶器,从未见报道过可供实用的陶船或能够被认为是属于实用陶船的残片。
  再从文字方面来看,范晔《后汉书》成书之前,“陶”字古已有之,有《说文》为证。即便刘向辑《世本》之前,也已早有“陶”字。如《礼记·郊特性》:“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墨子·尚贤下》:“陶于河滨”:《孟子·告子下》:“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周礼·考工记》:“陶人”,等等。以刘向、范晔的学识,当不会不知“陶”、“土”二字之别。尤其是范晔记廪君事迹完整周详,定有所据,但在述及廪君的船时,只记土船而不记陶船。可见范晔等人虽然未直接“表态”,但却明确地排除了陶船。所以,“土质说”只能是神异之说,而以土代陶也似乎牵强。
  至于“土质说”乃至“陶说”的出现,从字面上看,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轻信《录异记》所说的“以土为船”:二是对《世本》“雕文画之”的理解过于直观;三是认为只有土船才与“沉”字之意有联系。对此,笔者有如下拙见:
  首先,谈谈何为“土船”。
  历史文献中把廪君之船称为“土船”,就如国人在建国前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把轮船称为“洋船”那样,其理相同.反过来说,如果我们今天仍然把廪君的土船解释为土质的船,那么,我们今天又能否把建国前后时期所称的洋船解释成以海洋为质地做成的船呢?显然不妥。这是因为洋船的洋并非就指海洋的洋,而是代指的外国;“洋船”就是外国传入的轮船。而土船的“土”也并非泥土之土,乃是方土之土。须知古时,以“土”字的引伸义入词的例子不胜枚举。“土质说”若举《世本》“土船”为先的话,那么,比《世本》还要早的尽多。如《左传·成公九年》:“乐操土风”;《国语·晋语九》:“土木胜”;《礼记·夏官司马·土方氏》:“土地相宅”[14]等等。其后犹伙,《史记·索隐·西南夷列传》:“土家出蒟”;《后汉书·挹娄传》:“土气极塞”:陈造《到房交代》诗:“凋领裁衣尽土人”,以及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土俗、土著、土官、土枪、土炮、土豆、土办法、“土包子”、土生土长、土里土气等等,均与土船之用法相类。所以,由此能够断定,“土船”之“土”,乃是本乡本土之土,故“土船”不是土质之船,应是当地土著之船。这样理解,才恰恰与正史对“蛮夷”的用语习惯相一致。
  其次,谈谈“雕文画之”。这里的“雕文画之”,并不是对土做的船进行表面的雕花饰文。雕者,凿也。是制之意,是比黄帝之时“命共鼓化弧刳木为舟”更进一步的造船工艺。而“文”当是“剡木为楫”和对“土船”予以完善的的后续手段。然而笔者更为倾向于如下解释,即“雕”者,刻也。“文”者,记号也。“画”者,划也。“画”字本义,《说文》释为“界”。界是划的,是故“划”与“画”相通,“雕文画之”的“画”是划船前行之意。“雕文画之”这几个字合起来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五姓”各乘土船竞赛之际,预先相约或在对岸或在沿岸的某处刻上记号,然后划向这个目的地。随后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在划船比赛的过程中,只有廪君的船划得达到了目的,而其余四姓的船则全都翻沉了。
  最后谈谈“浮”与“沉”。浮、沉,分指物体在水面和水下的状态。“浮”字本意为泛,记“廪君独浮”,有廪君乘船沿夷水或渡夷水而行的意思。其时“五姓”比船,或依了轮次,或同时竞渡,犹如后世的划龙船(或者竟是后世龙舟竞渡的发端,容当别论)。比赛中廪君的船最为坚利,最合于当时虽未归纳而实际存在的浮体定律和流体力学,又兼廪君的体魄强健,故能在清江激流中“独浮”,而“余姓悉沉”。“沉”即翻船,比如木船,轮船翻了都曰沉,不一定只是土船才沉。
  (二)木质说
  “木质说”首见于1983年《湖北少数民族》第一期中张雄、黄成贤二位先生的文章。在这篇题为《“廪君族”的发源地及迁徙走向考》的文章中,二位先生认为“廪君时代巴族的生产水平,大致相当于恩格斯所论述的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这个时期的‘土船’,只能是借助于火和石斧而制造的独木舟”。这是经过了思考又极有见地的结论,丝毫也不盲从文献和权威。然而这独树的一帜竟希见响应,令人遗憾。笔者是赞成“木质说”的,除前已坦诚“土质说”不足为凭的管见外,愿附张雄、黄成贤二位先生之议再补充如下几点:
  (1)廪君时代用木造船的技术水平较之黄帝时代有所提高
  现在我们知道,距今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末期,“人类已经发明了弓箭,有了木制容器和用具,出现了用树皮或芦苇编成的篮子,开始制造独木舟”[15];距今五千年左右,“有巢氏构木为巢”,随后又有“燧人氏”“知空有火,丽木则明,于是钻木取火”[16];距今四千五百年前,“黄帝命共鼓化弧刳木为舟,剡木为楫”[17],等等。可见,人类对木的认识至此已日渐深入,早已能够制造弓箭、容器、用具、居所,还从木能浮于水的感性认识出发而能动地“开始制造独木舟”,此后又进一步“化弧”、“刳木”、“剡木”制造出比较完备的舟船。廪君出于武落钟离山,其地在清江中游,清江为长江支流,北有大河南有泽国,这一时代,船在南北都已出现,例如根据考古发现,浙江良渚文化时期已有木船[18]。再如,根据长阳香炉石的出土文物中含有大量鱼骨和以鱼腮盖做成的卜具,可以断定廪君氏族及其黑穴四姓所代表的巴人都是使用并依赖于船而生活的。通过文献记载,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代巴人不仅是一个用船的民族,同时也是一个造船的并且造船的技术水平相当高的民族。这个民族的文明程度丝毫也不逊色于中原的华夏诸部,某些方面甚至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如在清江流域出土相当于大溪文化中期的骨针,“圆径仅0.15,孔径仅0.08厘米”[19],令人赞叹。在这样的文明环境中,廪君的出现乃是历史的必然。廪君之所以能够称君,除有赖于其掷剑独中的强健体魄和超众的搏击功夫之外,还与廪君吸收了“共鼓化弧”用木料造船的先进技术而有所发挥是分不开的。再说,仅凭廪君过人的智识,在选择造船的材料时,也断断不会弃木而取土为船。
  (2)廪君时代有足够的木材可供造船
  亿万年来,相继发生的印支运动、燕山运动和喜玛拉雅运动强烈地改变着地表。自燕山运动以来,曾为特提斯海(古地中海)东缘海底的今鄂西地带逐渐出露于海面[20]。又经过了一段沼泽期,鄂西成了苍苍莽莽的古林海。鄂西产煤即是曾为林海的明证。据1990年《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概况》载:“利川、恩施等地在农田基本建设中”,“在大约四五十万亩的广阔地带,广泛地发现在地下深埋着粗大的阴沉木。这种木头团圆一般有1米左右,呈黑褐色,开始炭化,在地下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这些木材有规则地纵横排列在地下,有的地方垒起有五六层,上面铺着泥土。有关部门考证,这里原来是沼泽地,前人砍树造田,才出现这种现象”,“可见当时森林之多,树木之大”。这段话告诉我们:一、鄂西的古林海地带广阔,广阔的地带当然也包括属于清江流域的武落钟离山;二、广阔的地带上,几千年前就有人造田;三、造田表明这些人已经从单纯的渔猎生活开始进入农耕时期。四、能砍这么多这样大的树,表明当时不仅人烟繁盛,砍树也必然使用金属工具;这说明,当时的人可以砍树来造田,难道不懂得砍树造船?有如此丰富的木材可供造田,想当然,造船的木料来源就更加不成其为问题。廪君等“五姓”出于清江边的武落钟离山,见惯了清江上不时漂流过去的枯树断木,又出于为生存而渔猎的需要,既有用之不竭的树木,肯定不致于异想天开而以土为船。
  (3)就“木质说”而言,笔者认为廪君的土船已不是原始的独木舟,起码应当是经过改进的配备有桨楫的初级木船。在廪君之前两千多年,即距今七千年前,古人就已经在长江三峡中的巴东楠木园定居渔猎[21].后来,长江下游的“吴兴钱山漾等地的良渚文化居民,已经乘坐渔船,到开阔的水面,较大规模地捕捞鱼类,在他们的遗址里,发现了长约二米的木桨”[22]。那么同样是沿江居住以渔猎为生且比良渚文化居民还要晚几个世纪的古代巴人,想必也至少有了与良渚文化居民相类的船只了。其次,廪君的时代也并不是尚停留在蒙昧时期。廪君时期虽然同时存在廪君所代表的父系氏族公社和盐水女神所代表的母系氏族公社,但盐水女神们毕竟只是社会在向父系氏族公社转变时母系氏族公社的孑遗,在这个转变时期,他们既冲突又融合,生死恩怨难分难解.但此后有关文献中却再也没有了盐水女神们的下文,这间接地表明:母系氏族公社已经终结了她的整个历程;这个时期又早已有了陶器,而陶器的发明被认为是始于野蛮时期;被认定为廪君之夷城的今长阳渔峡口香炉山遗址第七层中的出土文物经碳十四测定,“为距今4090±100年”[23],这相当于夏启杀益而自立的那个刚开始的奴隶社会初期;武落钟离山赤、黑二穴的古巴人尽管穴居,但他们已经有了巴、樊、瞫、相、郑等“五姓”,有了射死过盐水女神的弓箭,甚至有了“掷于石”的剑;“巴人的早期历史,应在距今3000年到4000年之间”[24],等等。这一切,无不表明廪君时代已经进入到了“野蛮时期”,即新石器时代到金属器时代的初期。用考古学的术语来说叫做“金石并用时期”。

结束语 

  今天,偶尔还能见到极为零星的木质古船出土的报道。此外“现重庆市博物馆”还“陈列有出土的船棺”[25]。但是总的来看,埋在地下的木船易于腐朽以致消失,而暴露在空气、水分、阳光下则分解更快,这是廪君的土船未能留下来或者尚未能够发现的直接原因。设若廪君的土船是化学性质稳定的陶船,则必然会为我们提供“土质说”的实证,但却至今未见。正因为这一点,就恰恰成了“木质说”得以成立的反证。特别是王善才先生经过长期的清江考古后说;“商文化有代表性的的器物如大口尊…大口缸等,在香炉石遗址中也不见有什么反映或有什么影响的迹象”[26],这段话表明:就连大口缸也不见“迹象”,又怎能有缸那种形象的陶船呢?其次,当拨开“土质说”的迷雾之后,我们可以看出,《世本》也好,《后汉书》也好,它们关于廪君的记载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只能局限在传说甚至神话都等同于史实的认识水平。我们有责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予以审视,从而去粗取精古为今用。不过话又说回来,历史文献中廪君土船的记载并没有错:正如本文前述的那样,是后人把土船解释为土做的船才使得事情复杂起来。再退一步说,以土为船的记载或许也没有弄错:因为巴人崇巫,敬神、信鬼,“以土为船”或者竟然是聪明的廪君自己为达到“称君”的目的,而有计划地弄出来一些什么招数用以蒙哄“黑穴四姓”也未可知。在中国历史上,这一类为了取得君权而装神弄鬼的事例不胜枚举。但愿那蒙哄过古人的“以土为船”的神话不会再蒙哄了今天的我们。可是,我们依据什么来推断是廪君自己弄的招数呢?仅仅从“又令各乘土船”即可窥知:土船是“各乘”的,便于做手脚:“乘土船”是“又令”的,谁令呢?理所当然地,只能是“掷剑于石”而“独中之”,已经握有实际领导权的廪君了。
  所以说,如果我们今天仍然相信“以土为船”这一人为的神话,将会有意无意的导入歧途,不利于人们认识辉煌灿烂的早期巴文化和土家先民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
  谬误之处,敬祈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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