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全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批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1年全县共公开招聘2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
招聘单位 | 聘用岗位 | 招聘人数 | 聘用条件及专业 |
县人民医院 | 专技人员 | 14 | 临床医学 |
专技人员 | 2 | 中医学类专业 |
专技人员 | 1 | 财会类专业 |
专技人员 | 1 | 医学影像专业 |
专技人员 | 5 | 护理类专业 |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否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其中: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且目前在临床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2)报考临床医疗及相关专业应具有临床医疗及相关专业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和护理类专业毕业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财会岗位的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财会专业毕业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目前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岗聘用人员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2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监察股。
3、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现场报名。报名考试费按物价核定标准收取。
报名人员于12月23日下午5时前到县卫生局人事监察股领取《准考证》。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175327279;县卫生局:07175333402。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加5分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笔试分专业进行,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及基础知识分临床医疗类(中医类及医学影像类考同一试卷)、护理类、财会类。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为准。考生需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及加分、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面试时间与面试方案于12月26日前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面试分岗位进行。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护理专业含操作技能)。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核及聘用
(一)体检。按招聘计划数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于12月30日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2012年1月5日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考核。报考的社会人员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违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七日后予以聘用,由县卫生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单位工作,服务期5年以上。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不服从工作安排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以从该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凡被聘用人员按现行人事政策管理,进入事业编制,签定聘用合同书,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纪律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凡在工作中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者,按党纪政纪从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凡因违纪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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